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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商贸学院咸宁校区学生食堂招租(一号)

作者/摄影:文红兵    来源:后勤服务保障处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9-07-12   点击量:

一、招租项目简介

湖北商贸学院咸宁校区,是经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校,是一所按照全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运行的新型大学。在校师生1500人,校区食堂三层总面积10000多平方,一层经营面积4000平方,现对食堂一层六个档口八家对外招租。

二、招租项目经营范围

档口一:蒸点烧烤系列:鲜肉包,酱肉包,粉丝包,青菜包,花卷,馒头,小笼蒸饺,烧麦,三鲜豆皮等,烧烤小串小吃。附带米酒,银耳羹,绿豆沙,豆浆等饮品。

档口二:小碗菜,盖饭,小炒系列:小碗菜,盖浇饭,炒饭,特色小炒,水煮江湖菜。

档口三:粥,饼;广式烧腊,煲仔饭类: 千层饼,鸡蛋饼,软饼,馅料饼,面窝,油条,欢喜坨,煎鸡蛋等,白粥,廋肉粥,燕麦粥等; 广式烧鹅,蜜汁叉烧,煲仔饭。

档口四:卤,烤肉,鸡排饭,大碗菜系列:卤肉饭,烤肉饭,猪扒饭,黄焖鸡米饭,大碗套餐饭。

档口五:粉面麻辣烫系列:热干面,牛肉粉,臊子面,炒粉,炒面,等地方粉面小吃,附带虎皮蛋,卤水干,腊肠,香肠,烤肠。

麻辣烫,麻辣香锅。

档口六:自助餐饭系列:少炒多锅,营养均衡,学生自助配餐。

注:如有其他特色餐饮项目可调整加入,后期根据就餐需要各档口如有添加品种,经营项目必须经出租方合理分配批准。

三.档口经营管理要求

1.承租方按招租方案规定范围内自主经营,为降低运营成本以及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使用原料可管可控,食堂使用米,面,油,干货调料,一次性用品,冰鲜冻品等主要原料必须在承租方处采购(只收运输存储费用3%),其他原料如蔬菜瓜果,豆制品,肉等,在学校提供有资质资料的供应商进货。

2.在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以及学校有关规定和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接受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违法违规经营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3.承租方为在校师生提供的菜品质量、分量和收费标准由双方共同研究确定(原则上不低于现有周边学校的质量、分量,不高于现有价格)。

4.承租方经营期间提供的服务及菜品质量、份量等不得欠缺,引起投诉后(由出租方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若满意率低于50%,给予警告,次月继续调查,满意率仍低于50%,则直接取消经营资格),且承租方不加以整改的,出租方在核实后有权收回房屋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在招租文件规定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如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6.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需将餐厅档口投入使用,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保证在校师生的就餐需要。

四、承租方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具有经营饭店或餐饮业的经历并有一定规模和员工团队,经营优势明显,承包过学校、医院、政府食堂者优先。

(二)在中标后,按要求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五、租金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经出租方研究决定,本次根据经营项目不同,分档口招租。租期暂为1年。

(二)租金以每月各档口营业额的17%收取。

六、承租方确定方式

1.报名结束后,出租方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意向承租方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根据相关报名信息,择优选择意向承租方并电话告知。

2.中标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两万和设备保证金一万,并与出租方签订《档口租赁合同》。

3.本次竞租时间及地点以出租方具体电话通知为准。

七、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一)租赁期间,租赁档口承担所产生的水、电、乙醇燃料等以用量为准,设备折旧等费用,其他公共水电费用甲方承担。

(二)《档口租赁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时,设备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维修或出维修金。承租方投资的装修装潢及厨房设备保持现状不得损毁(其他可搬走的如空调、厨具设备除外),并完整无条件将所承租档口在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

(三)租赁期内档口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的档口,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

(五)承租方自行办理工商、卫生、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

(六)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在竞租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七)其他未尽事宜见本项目《档口租赁合同》。

八、违约及解除

合同一经订立生效,承租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设备保证金1万,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如承租方违反合同规定,保证金将不予归还。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经营管理不善,且在出租方下达两次整改通知后仍无明显改进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负担任何损失。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作承租方自行解除合同:1、超范围经营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违纪违法经营被食药监、公安部门查封;3、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水电费、租金及其它费用达二个月以上。

因承租方原因解除合同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租方造成超出履约保证金数额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经济责任。

九、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选项);

2.竞租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选项)。

上述资料应该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未进行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不得进行该项目的竞价。

(二)竞租保证金:每位2000元,在竞租过程中,意向承租方有恶意隐瞒、欺诈等违反招租公告或法律的行为,中标人逾期不签订合同或不缴纳相关费用,竟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确定承租方后,租赁双方签订《档口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齐,待该项目服务期满后,本公司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三)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参加报名登记。

(四)报名地点:湖北商贸学院咸宁校区(咸宁贺胜大道)

(五)联系人及电话:徐主任:13638649809 张经理1894291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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