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校级教学督导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教学督导工作,对教学各主要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
2.制定教学督导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和安排两校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指导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
3. 深入课堂听课、巡课和查课,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常态监测,及时反馈信息。
4.积极探索教学督导工作新思路,“督、评、导、研”结合,对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建设、教学运行、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参与学院“三新”(即新进教师、开新课和新上课教师)、“两聘”(即内聘与外聘)、“一帮扶”(即教学质量评价在学院排序后10%者)教师的磨课指导和帮扶工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教学督导工作。
咸宁校区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咸宁校区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日常听、查课和重点帮扶指导工作。
2.负责协调咸宁校区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定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了解教情学情。
3.组织开展咸宁校区课程考核命题、试卷评阅等主要教学环节专项检查。
4.定期发布咸宁校区质量监控工作报告,宣传先进典型,反馈课堂教学质量信息,并跟踪问题整改和验收。
5.负责咸宁校区办公室的日常办公事务和对外接待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