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湖北商贸学院教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湖北商贸人〔2023〕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全员评教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
为充分体现评价的全面性、科学性和民主性,本次全员评教按照“四位一体”(学生评价、教学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和领导评价),以学生为主的“5311”(学生评价占50%、教学督导评价占30%、同行评价占10%、领导评价占10%)评价方式进行。
二、评教对象
评教对象为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及其本学期所任课程。
三、评教平台
本次评教依托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按照对应评价指标设置相应问卷,原则上所有评价人员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评价。
四、评教操作方法
在评价时间内,学生、教师可登录微信端或电脑端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网址:https://hbc.mycospxk.com)进行课程评价。具体方法请参看评价流程图,详见附件1。
教师账号:教师SM工号(例如:SM2023001),初始密码:tc工号(如已修改,则为修改后的密码)
学生账号:学生学号(例如:21208570301301),初始密码:stu学号(如已修改,则为修改后的密码)
五、评教时间
网上评教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00:00-12月11日23:59(第14周周二至第16周周一)。
六、组织实施
本次评教工作由教学质量管理处统筹负责,学工处和各二级学院配合实施。
1.学生评教由学工处牵头,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全体上课学生均有权利和义务通过登录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评教(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详见附件2)。
2.教学督导评教由教学质量管理处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员按照听课评价标准在教学周结束前完成网上评教。
3.同行评教和领导评教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各单位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管理员负责协调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为确保全员评教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特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教工作,成立评教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及时通知每位教师和学生,确保教师、学生全员参与,原则上参评率要达到95%以上。
2.对学生评教工作的要求
(1)学生应提高对评教工作意义的认识,本着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有效。
(2)本次网上评价为匿名评价,学生信息完全屏蔽。请各二级学院告知学生进行客观评价,辅导员应在评教前组织学生召开评教宣传动员班会,讲解评价指标的内涵,引导学生严肃、客观、公正评分。
3.对同行评教、领导评教工作的要求
(1)同行评教需做好教师间的互评。本单位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均需要做好课堂教学互评工作,各任课教师应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同教学单位(教研室)的其他老师进行评价,根据《湖北商贸学院听课制度(试行)》每位教师每学期对其他同行老师的听课评价不少于4次。
(2)学院领导评教由学院院长、副院长、书记等对其他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进行评价,领导之间可进行互评作为领导评教分数。原则上学院领导班子需要对学院内所有教师进行全覆盖听课评价。
(3)评教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将本单位同行评教和领导评教成绩汇总整理并打印纸质版,经学院院长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教学质量管理处。
在评教过程中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学质量评价科(联系人:沈越老师,电话:15927065725)。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