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劳动教育教研室:
为充分了解我校学生学习动态,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北商贸学院教师评学实施方案》(湖北商贸教〔2023〕19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5-2026年第二学期教师对学生学风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6年6月11日至26日
二、评价对象
本学期全校所有本、专科教学班级。
三、评价主体
本学期所有授课教师。
四、操作方法
在评价时间内,教师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微信端或者PC端均可)对教学班级进行评价。具体参评方法及评价指标详见附件。
五 、相关说明及要求
1.各学院参评率将作为质量监控指标年度考核依据。
2.各教学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本单位教师规范、客观填写调查问卷,以便学校根据评价中反映的问题做好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
3.全程实行匿名评价。调查问卷工作结束后,由教学质量管理处进行数据汇总和统计分析。
4.本次调查问卷使用和登录平台过程中若有疑问,请联系教学质量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