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档案及课程
考核材料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强化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持续做好课程档案及课程考核材料的质量管理,现就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档案及课程考核材料专项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和整改
1.各教学单位根据《湖北商贸学院课程试卷评阅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湖北商贸学院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组织任课教师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档案及课程考核材料自查,按照“一课一档一表”要求填写《课程考核评阅卷质量自查与复查表》(附件1至附件3)。
2.各教学单位于9月24日(第三教学周)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并向教学质量管理处提交自查报告电子版。
(二)学校复查
1.教学质量管理处和教务处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学院开展复查工作,重点抽查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以及往期检查中问题较多的课程。
2.复查工作分别在武汉和咸宁两个校区开展,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各单位武汉和咸宁两个校区的复查时间和地点,报教学质量管理处统筹协调安排,学校复查整体工作10月16日前完成。
(三)整改验收
1.检查组现场向各学院反馈存在的问题,并在检查结束后将主要问题以“质量监控问题反馈单”(附件4)形式反馈给各学院。
2.各教学单位对照反馈问题落实整改,于10月23日前完成院内验收,填写“质量监控整改与验收单”(附件5)并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处验收。
3.学校再验收不合格的,限期再整改,直至达到要求。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紧扣评阅卷质量标准和材料归档要求,扎扎实实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自查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学校不安排复查。
2.各教学单位在复查工作开始前,应准备好以下材料:
(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归档材料清单(注明存放校区和具体地点)和自查报告;
(2)对照抽查清单提供课程档案夹、试卷袋并附上《课程考核评阅卷质量自查与复查表》。
3.各教学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两校区学校复查的协调和组织工作。
附件1.《2025-2026-2学期课程考试评阅卷质量自查与复查表》
2.《2025-2026-2学期课程考查(含改革)评阅卷质量自查与复查表》
3.《2025-2026-2学期体育技能课考查质量自查与复查表》
4.《湖北商贸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问题反馈单》
5.《湖北商贸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整改与验收单》
教学质量管理处 教务处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